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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
合同有效,因为: 第一,分支机构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而且你说的是业务合同,并非一些需要特别授权的合同,例如抵押、担保(即使是此类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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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也就是说,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批准,同意后,分公司就可以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也就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代表公司签合同吗的回答为如果是公司授权的,则公司承担法律后果,个人不承担,公司没授权的,个人承担法律后果; 1、有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授权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其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 2、有权代理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1)代理人有代理权; (2)代理人须作出或者接受法律行为上的意思表示;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仅包括双方意思表示,还包括单方意思表示。例如,代理人可以行使形成权,即仅凭自己一方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这就是单方行为;可以为订立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 (3)代理人为代理行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4)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代理义务; (5)代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原则上,任何法律行为均允许代理,作为例外,具有身份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此类身份行为强调特定主体的本人的意愿,故不允许代理。
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起诉。因为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设立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就会出现诉讼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因此分公司是不能代表总公司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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