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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基数计,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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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结婚证及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局并未对生育保险费缴费金额进行明确规定,而是由各地区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其计算公式如下: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X缴费基数,注意详情参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基数》。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为标准。 2、生育医疗补贴一般都是固定的,正常生产的大致都在3000元。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做出了规定,即“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女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规定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百分之百报销。从加强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发展方面看,应尽量减轻企业负担,提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因此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一步到位,生育女职工有关证明直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但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水平有限,人员力量不足,尚不具备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的条件,因此作为过渡办法,可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再分别按标准发给生育女职工本人。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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