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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过程: 1、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2、拟定书面合同; 3、经当事人审核无异议的,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成立。根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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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信的电子合同签订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买卖网上,还有一种是在相关的可信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里面。大致的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为:1、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并通过CA电子认证审核2、收到可信电子合同签订专用的买卖盾数字证书3、登陆上传合同文本,按照系统规范的流程自助签署可信电子合同就可以了。
合同订立的过程: 1、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2、拟定书面合同; 3、经当事人审核无异议的,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缔约的各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进行合同的谈判,双方都应该诚实守信,负有法定的诚信义务。协商成本是合同所必须的,最后达不成协议,也是可以预料和常态的风险,但是如果是非正常的恶意磋商(具有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不诚信的当事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上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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