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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耕地的,那么该地的使用权归承包户家庭经用使用,户口迁出了,不属于本集体成员,对本集体的土地无使用权。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适用继承...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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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并办理确权手续;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再办理确权手续;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以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1、全家户口迁出,土地一直由亲戚耕种的,可以回家种地。2、全家户口迁出,土地一直由亲戚代为耕种,就表明村集体没有收回土地,那么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就仍属于你家,所以当然有权回家种地。3、土地由亲戚代为耕种,与亲戚之间属于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关系,这属于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你家可以要求亲戚将土地归还,由你家亲自耕种。
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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