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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问的户口迁出就没有土地继承权了吗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不可以。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
《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将户口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在土地确权前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承包地,本次不予确权登记。也就是说农民将户口迁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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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户口迁出之后,农民的土地确权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户口迁入小城镇 现阶段有许多农民虽然将户口迁入到小城镇,将户口转为了非农户口,但是土地却没有交回给农村集体组织,依然在自己种植土地,那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以这部分农民是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工作的! 2、户口迁入设区的市 除开将户口迁入到乡镇、县城等地,还有一些农民将户口迁入到设区的市这部分农民在将户口迁出之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六条规定: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的耕地和草地,在土地被收回时,有权获得土地上附作物的补偿! 3、非农业户口宅基地和房屋权益 目前土地确权除开承包耕地确权之后,宅基地以及房屋确权也非常重要,非农户户口居民的宅基地、房屋是合法取得,且其产权没有变化,经过农村集体出具证明无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确权登记,但登记证书上需要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是属于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农村土地确权,户口迁出土地会被收回的两类人 1.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 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如果是耕地的,那么该地的使用权归承包户家庭经用使用,户口迁出了,不属于本集体成员,对本集体的土地无使用权。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适用继承。你这案子中,你奶奶死了,你爸的兄弟不能依据继承来分割土地使用权。 如果该地上有老宅的话,你奶奶死了,你爸的兄弟可以继承老宅,房地不分得情况下,他可以按比例使用原来老宅所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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