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的内容,法律一般并不直接规定。在意义上,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分为两种: (1)预见义务; (2)结果避免义务。 2、分别...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分为:一是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首要前提。故意犯罪主观上有明知和希望的情绪;过失是一种疏忽或相信可以避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事故罪与过失罪的区别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一)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三)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四)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说明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希望、追求或者放任的结果,而是过失造成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由医务人员构成。 (二)本罪是新罪名,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医疗事故现在一般都以民事法律进行调整。为惩处严重不负责任的医护人员,故确立本罪。在具体执法中,要分析医护人员的主观恶性程度和损害结果,同时要注意因果关系。
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 过失犯罪的形式: 第一、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第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1、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的内容,法律一般并不直接规定。在意义上,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分为两种: (1)预见义务; (2)结果避免义务。 2、分别与两种过失犯罪相对应: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又被称为无认识的过失,后者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对于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没有危害结果即无过失犯罪,所以,判定过失犯罪成立的关键即在于其主观有无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即有了危害结果,但如果缺少主观过失、缺少犯罪主观构成要件,即不成立过失犯罪。对这一问题的考察必然要用到实质解释的方法,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3、有无过失即有无注意义务,要从法律、合同、经验等方面判断,最后的标准就是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标准,刑法不要求人是神,同时这也要求法官要具备良好的评判修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