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担保人的过错提起诉讼的原告即由债权人举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担保人的过错提起诉讼的原告即由债权人举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收集证据时,主要围绕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进行证据收集,主要包含对方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如果无法证实对方存在过错,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受害人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支付费用等诊疗手续证明。二,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第一,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第二,对以下三种免责情形进行举证,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一是损害结果是医疗事故,二是出现意想不到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才能成为免责条件。第三,患者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造成损害后果的一个原因,如果医疗机构也有过失,则应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双方分担责任。
在具体个案中判断雇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应当从损害结果的可预见性、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可避免性,即雇员是否具有从事所属职业的专业技能、是否具有年龄层所应有的认识能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听劝阻的情形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