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风险提示: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即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筑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工程款应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