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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相对会公平些。...
卫生部门应该管啊。属于医疗事故。就是不受理也应有书面通知的。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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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纠纷部门无论如何:当事人可以向直系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投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起诉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你若受到伤害,可做司法鉴定,医学会永远都是患方错,但医疗官司不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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