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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公证。安置房的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
一、不需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了也没有法律效应。 即使公证了,也不能证明买卖是合法的,关键要看该房是否允许上市交易。 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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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需要到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这里主要就是指免税证明),以及征收的相关材料。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安置房买卖的规定,因此,安置房买卖有一定的风险,且无法公证,所以,如确实需要购买,应找专业律师为您写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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