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设定的奖品类型、赎回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制止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 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奖销售的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所从事的有奖销售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和《若干规定》,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是: 表现形式 1、欺骗性有奖销售; 2、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有奖销售; 3、巨奖销售。 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是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2、经营者实施了法律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3、经营者的目的在于争夺顾客,扩大市场份额,排挤竞争对手。
(一)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种类、数量、质量、提 供方法等作虚假不实的表示。 (二)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三)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故意将带有不同 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 (四)其他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701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