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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婚证在男方或女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都可以。 依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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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被告所在地法院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此类涉台婚姻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女方可以不去台湾应诉,而有权利在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需要说明的是,在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如主要财产在哪里、孩子现在何方并由谁抚养,离婚诉讼目的是争取财产还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否主张过错赔偿,抚养费高低等等不同因素,两地法院经常会存有不同判决、尺度不同的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在那里起诉对己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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