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男方在台湾, 女方在大陆, 男方应该在哪里起诉离婚

2022-01-30
此类涉台婚姻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女方可以不去台湾应诉,而有权利在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需要说明的是,在两地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如主要财产在哪里、孩子现在何方并由谁抚养,离婚诉讼目的是争取财产还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否主张过错赔偿,抚养费高低等等不同因素,两地法院经常会存有不同判决、尺度不同的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在那里起诉对己更有利。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