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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但必须是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才可以...
公司法明确规定不可以出逃出资。只能转让给其他人,不能退股。当然公司决议回购部分人的股份是可以的,那就是公司出钱购买这些股份,然后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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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但必须是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才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但必须是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才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资格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消除公司法人资格,如解散、破产、合并;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3、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份;4、股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公司依法回购股份;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善意取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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