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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实际上没有诉讼时效,只有拒绝期。当事人应在规定的开除期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如果权利人...
反对解除合同属于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当事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及时行使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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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 1协商一致 2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 1协商一致 2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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