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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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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可以专业分包的内容是: 一、行业垄断的项目,即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 二、特殊专业项目,即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 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即网架、钢结构、幕墙、降水、护壁、打桩、弱电监控、电梯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任务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施工任务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国家法律规定了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赋予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权力,明确了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义务。
根据《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如果甲将工程承包给乙,乙有资质条件的话,乙又承包给丙,由乙方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甲将工程承包给乙,乙没有资质条件的话,由甲乙丙承担两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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