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
甲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酒店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并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责任,但实际给你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承租方承担。 2,由于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你没有过错或违约行为,而是承租方存在违约,所以,你能胜诉。 3,目前起诉,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损失应当要求承租方履行合同,缴纳下半年房租。如果承租方要求和你终止《租赁合同》,你再提出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4,赔偿损失多少应该按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计算。
户主证明 本人系**区**路**弄**号***室户主***(你朋友的姓名),因工作原因,同意亲友***(你本人姓名)在本人家中借祝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年**月**日
《保险法》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依此,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要件包括三个方面: 1、投保人在主观上要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这里排除投保人的“一般性过失”,是因为投保人不是专业的保险业者,对保险专业知识的了解不如保险人,不能要求他们象保险人那样尽善良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其只需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即可。 2、投保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存在误报、漏报、瞒报的情形。也就是说,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针对的是投保人的不实告知行为。 3、投保人的不如实告知必须能够影响到保险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或者确定保险费率高低的决定。亦即“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估计者”。“足以变更”意味着如果投保人据实说明,保险人将会拒绝承保;“足以减少”则意味着如果投保人据实说明,保险人则将收取较高的保险费。如果保险人因为投保人不实的告知行为而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那么这项意思表示将会给保险人带来额外的风险和负担,而保险人只有通过解除合同才能避免自己所面临的这项风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