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
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可享受三天婚假。同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通称为“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江苏省的婚假是13天,其中后面1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2017年3月30日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故江苏省取消晚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1] 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2]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8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