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行业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新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外商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外商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三)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复印件;(四)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及其明;(五)经营场所证明;(六)本规定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1,992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