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议协商解决,可以根据实际损失适当确定。...
1、因交通肇事致脸上留下疤痕的,有权向责任人索要医疗费等物质损害赔偿。2、如果留下疤痕影响容貌的,除要求给付上述物质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如果疤痕面积符合毁容的标准,有赔偿。如果满意,臂之力。
发生了末得到赔偿,但又没买社会保险。可以起诉肇事者,主张对方和保险公司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765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