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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但是不一定知道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是多久。那么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效期是多久呢?下面为你答疑解惑。 增值税...
增值税扣除证明扣除期限:发行日起360天以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日):10、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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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下称《通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三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下称“一书”)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到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并就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360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确认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交《海关完税凭证扣除清单》,申请审核比较。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扣除期限的通知》(国家税函2009〕617号)执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下称《通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称“三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下称“一书”)等扣税凭证的抵扣期限延长到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并就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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