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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台的行为可以不经她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2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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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3.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三级以上贫困残疾人可以每月领取6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生活福利作出如下规定:1)第四十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扶助、救济等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2)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予救济和补贴。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支持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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