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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说病历资料么?只有全力复印客观病例,具体包括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
工伤私了可不太妙啊,没有经过伤残等级的评定你怎么知道私了的赔偿额度是不是合算从常理来说,私了不见得受害人能得到便宜。再有,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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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是问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吧,病历就是病历,怎么包括还有你的问题缺少是工伤伤残鉴定还是简单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还有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我现提供给你工伤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职工工伤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四份; 2、员工1寸免冠照片4张;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5、看疹病历本原件; 6、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7、现金三百元。
提交经过医疗机构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工伤认定以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均是复印件,原件保留在医疗机构,但复印件须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方才有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十条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十三条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第二十条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确实需要原件,但是如果复印件上有医疗机构鲜章的话,劳动部门也会认可。工伤鉴定必须初诊病历原件的回答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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