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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
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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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求的,可以根据要求收集证据资料,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发行证明书。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前 (二)同居以夫妻名义进行 (3)同居双方在1994年前同居时具备结婚的本质要求。 婚姻的本质要素是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需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女20)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在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在94年2月1日后双方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同居关系,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若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就解除同居关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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