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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善意第三人法院执行,具体有哪些规定?

2022-07-31
车辆过户很简单,双方共同到车管所签字就行了,如果找“黄牛”的话,大概一个小时就能办理好过户手续。如果真是买卖的话,A法院这么替第三人卖力地说话,说明第三人至少与A法院或者说是法官的关系还不错,在法院解除查封的同时,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为什么不办? 最高法院有规定,善意第三人购买被执行人的物品,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查封,什么情况下,可以查封。不是说一律不得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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