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劳动关系,应当受理。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一)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部分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护理费(护理人工资或护工工资) 3,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的部分 1,交通费(实报实销) 2,伙食补助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医疗费;辅助器具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离退休5年内的,如果劳动者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38条为理由而提出解除的每年递减20%
如果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下列费用: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5、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七到十级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治疗期间停职留薪的工资,七到十级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发生工伤应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