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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工伤认定决定条件:职工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隐瞒案件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事实的行为;工伤认定部门严重...
撤销流程: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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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陕西xxxxx有限公司地址:xxxx路被申请人:xxxxxx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事项:请求对西安市xx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对xxxx的工伤认定。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一x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严xxx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无管辖权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同时《西安市工伤保险实二xxxxxxx社会保障局做出的工伤鉴定是错误的首先严xxx受伤时间不是在申请人的工作期间。严xxx在2008年x月10日早7点向其部门经理打电话称其受伤。申请人单位的上班时间是早晨8点,因此严xxx受伤时间据其称是7点,不在上班时间。其次xxxx平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当中或上班途中。据严xx己称其受伤是在家里受伤。基于以上,西安市雁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具有对严xx进行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被申请人的受伤不是工伤,请求贵局依法撤销西安市雁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严xx工伤的认定。此致申请人:西安xxx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决定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违反了相应的办事程序,同时也违反了相关的规章(如人社部第8号令《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然还有你所在地省市相关的《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以此为由要求撤销是合理的,当然,如果工伤认定决定的事实清楚,应用法律法规明确,那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按程序在撤销该认定后可再次就此次事故作出相同的认定结论。这些并不影响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书是可以撤销,一是申请人主动要求撤销认定,二是行政部门认为认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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