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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
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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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没有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也就不能解除合同。注销之前签的合同,原则上应由总公司解除。 2、《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注销后还能解除合同。但是否解除需要看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 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 只要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没有被注销,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在注销的时候公司已经被注销,那么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存在的。公司在被注销之前,理应对于一切债权债务包括员工工资进行清算,而清算的工作之一是合同的清理。既然公司已经合法注销,那么其合同清理工作也应当完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分公司注销后无权解除合同。无论是签订还是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资格需要合法有效,如果分公司已经被注销的,就意味着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了,原则上就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不再承担民事责任,其之前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应给由总公司对外根据情况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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