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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拒不清算清算情况下,有无连带责任?

2021-11-15
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解散后,股东或公司也应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因为如果公司不及时清算,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还会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公司清算关系到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东是公司的利害关系人。股东剩余财产分配的请求权是对公司的债权,但这种债权在外部债权清偿之后被推迟。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相关法规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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