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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如果一个月工资3000元。月个人应缴:3000╳8%=240元;月个人应缴:3000╳1%=30元;月个人应缴:3000╳2%=60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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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缴费比例规定自己算吧: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职工缴纳0.5%,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职工缴纳0.8%,个人不缴纳; 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6〕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3089元。 二、从2016年8月1日起,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78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从2016年8月1日起,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一档为2678元、二档为3375元、三档为3832元、四档为4273元、五档为4832元、六档5149元、七档16800元。 江阴市、宜兴市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基于我市即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暂按上年每月725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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