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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解决,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来说。 可以约定房屋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房屋...
如果是原业主欠下的话,应该由原业主进行偿还。 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在合同里约定原业主物业结清,以及预留物业保证金。但时有物业交割完成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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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要看购房时与原房主有没有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就应该是原房主补缴。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问:去年10月,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套二手房。最近,物业公司上门收今年上半年物业费时说,上家去年的物业费没有交,让我一并付掉。来信请问,上家以前欠的物业管理费,如今应该由谁来承担读者家明答:《关于本市居住房屋交易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等问题的通知》(沪价商[2002]039号)规定,非新建商品住宅,即二手房的买受人自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的物业费由房屋出售人支付。如果上下家在买卖合同中对此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可见,如果你们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上家欠的物业费不该你来缴。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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