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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没有税收留置权。 2、税收留置权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如有欠缴税款就自动成为政府的债务人,税收留置权随之产生直至其偿清税债为止。政...
可以的。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的约定,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成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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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赋予了人实现留置权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不履行到期债务,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二百三十一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二百三十二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二百三十三条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第二百三十四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三十五条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二百三十六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二百三十七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第二百三十八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我认为你所问的留置权可以约定吗问题,我们可以使用以下法律知识来解决。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不能直接变卖。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留置条款,是指在房地产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在我国不允许双方在房地产抵押合同中进行类似约定,即使有类似约定,这一约定也无效。同时,留置条款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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