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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呢,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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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情况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的问题进行回答: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工作,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促进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的建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伤保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就补充工伤保险形成了如下意见: 1、为分散广大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促进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将为足额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由信誉好、保障能力强、待遇水平高具有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承保补充工伤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具体经办补充工伤保险业务。 2、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在现有基础上统一调整下降0.19%,所下降的0.19%部分,用于建立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社保缴费工资总额0.19%的标准进行核定,由用人单位自愿交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对自愿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与参保单位协商约定缴费方式。以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工程总造价的1.2‰下降至1‰,市政企业由0.6‰下降至0.4‰,所下降的0.2‰建立补充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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