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签订涉外经济合同条款,各国法律要求不一,有的要求较详细,有的允许保留待将来达成议的条款。我国《涉外经济民法典》规定,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补办劳动合同鉴定情况说明,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说明是当事人需要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补充办理对劳动合同进行鉴定的情况说明,当事人将情况过程和用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对合同相对方主体地位的审核(一)与自然人订立合同的法律风险【法律及行业要求】 企业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自然人的年龄及精神状况,确保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不规范行为】 签订合同前没有认真审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利后果】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如果宣告合同无效,则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还可能遭受损失,增加缔约成本。【应对方案】 (1)合同签订人员一定要注意审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各部门在审查合同时要再次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保证合同的效力。 (2)合同承办部门人员一旦发现作为合同相对方的自然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立即上报法律事务部门,便于及时采取对策;承办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疏忽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建议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者更换人员。
合同签订过程有隐瞒,应该属于合同欺诈罪。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区别,首先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合同诈骗是以签订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为目的;民事欺诈主观上虽有欺诈,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以谋利为目的。
合同履行的情况包括: 1、中止履行; 2、提前履行; 3、部分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第五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6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