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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
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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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部分他能分割吗按什么比例分割增值部分不能分割,理由为:该房产为婚前财产,不仅婚前付清所有的房款,而且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清偿的仅是向银行的借款,所以女方应当将共同清偿的按揭款的一半给付男方。增值部分不能进行分割,因为该房的获益仅是一种期待利益,是目前不能实现且从长远来看不能确定获利的。更何况,产权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话,增值部分作为产生的滋息当然归产权人所有。如果将增值部分分割的话,那若干年后房子跌了,是不是女方有权向男方讨要呀。房子判给我,后面的按揭和4万的借款都由我来还,我最少要返还给对方多少钱基于第一条所述的理由,后面的所有无论对银行的债务还是个人的债务均是由你个人承担。你只需将婚后至离婚期间的所还的按揭款的一半返还对方。3.孩子的抚养费是按年收入5万的20%-30%支付,还是按月收入1500的20%-30%支付应该按年收入进行计算。4.公积金算在年收入内吗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多少抚养费公积金是个人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年收入按年支付抚养费。但抚养费的支付不仅仅依据收入进行计算,还要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所以能判多少抚养费,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中对于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最高院解释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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