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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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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 1.不得被降低待遇。 ①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②女职工“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动其工作岗位(法律禁止的工作除外),但不得降低其报酬。 ③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要注意基本工资的概念,以防止有的单位故意混淆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的界限。 我国立法所规定的工资一般是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类构成。 基本工资是只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报酬,具有常规性、结构性、等级性、固定性、主干性、基准性等特征。 辅助工资,即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结构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组成部分。它通常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出的超过正常劳动之外的劳动耗费所给予的报酬。常见的有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待遇:一般情况下哺乳期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一)根据《》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二)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根据《人口与法》规定,职工在婚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包括:第一,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分娩、哺乳为由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第二,如果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雇主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合同必须延长至哺乳期满后才能终止。第三,有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如果多胞胎出生,每次母乳喂养一个婴儿,每次母乳喂养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两次母乳喂养时间可合并使用。母乳喂养时间和单位母乳喂养往返时间视为劳动时间。第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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