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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房屋各部位的保修期: (1)房屋的屋面防水3年。 (2)房屋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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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供冷系统,为2个供热期、供冷期;(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为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房屋的保修年限每个部位是不同的。一般房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年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各部位的保修年限。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期和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其它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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