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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即维修费用,在争议不大的情况下,可以由事故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择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机构或4S商店和机动车的维修费用一般...
按照您的描述,对方的请求法院会支持。具体的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负责,超出的部分,由于是您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首先由单位赔偿,但是如果您在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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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车辆权利人或管理人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费用。一、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间接损失或消极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权利人有权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损失。主张此项费用特别要注意提供确定损失的依据,以及损失期限的依据。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3、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三、交通死亡事故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我国现在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现阶段一般只赔偿涉及人格方面的。关于你的致人死亡的赔偿是不归入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在目前死亡赔偿制度尚未普遍建立起来的情况下,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对死者的近亲属予以救济。
首先向您表示同期,根据您的陈述,对方承担修理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您所问的车撞后折旧费(车辆贬值损失)和车辆停运损失两个问题,我的意见是:1、关于车辆停运损失问题,您的车只有营运车辆(如出租车或者货运车)才可以得到赔偿的,其法律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2、关于车撞后折旧费(车辆贬值损失)问题,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已获得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虽然该意见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我省法院均参照办理,如您的车损失发生在浙江的,您主张的这项费用很难支持。但其他地方的法院有支持对进口豪华新车赔偿贬值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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