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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旷工处罚规定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 可从劳动者本...
劳动法对于旷工每天所扣多少工资,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对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中有明确的说明。旷工属于劳动者不履行相关的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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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并无对旷工处罚的具体规定,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应当予以除名,可是该条例已经废止。所谓旷工,是无正当理由,不请假不出勤,属于严违纪行为,按现行法律规定,可以按下列办法处罚?一、旷工期间,不发给工资(没有劳动自然没有报酬);二、由于旷工是不假缺勤,可能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扣发工资赔偿损失;三、进行批评教育;四、达到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这里要注意的是,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指规章制度内容没有违法法律规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
员工旷工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原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但该条例已经于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废止。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一些省市规定对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职工连续旷工15天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支持。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浙法民一(2009)3号第四十五条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旷工,是指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企业或部门的批准而缺勤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违纪行为。 目前,我国劳动法没有关于旷工处罚的规定。我国对旷工是否予以经济处罚仍然存在争议,但没有争议的是: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在实践中,旷工处罚一般适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经过了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确定且经过公示。 虽然目前我国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但是如果因为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其赔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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