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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属于县级以上政府的职权。乡镇政府无权对土地进行确权,当然,乡镇政府可以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级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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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有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直政处〔2011〕7号申请人:,男,76岁,村纳要屯人委托代理人:,男,43岁,村纳要屯人被申请人:,男,63岁,村村纳要屯人第三人:,男,73岁,村村纳要屯人委托代理人:,男,34岁,村村纳要屯人第三人:,男,46岁,村村纳要屯人案由:土地使用权属纠纷申请人于2010年2月3日向本机关递交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要求调处与被申请人对翁体且、更亭逢大约三十亩土地发生的使用权属争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于2010年5月26日组成调处小组进行调查,2010年7月22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未果,于2011年3月9日作出直政发20116号处理决定。
农村土地纠纷诉讼书应当注明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农村土地纠纷的事实和理由;纠纷涉及的金额和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的承担;起诉人的签字和起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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