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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属于国家,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没有期限。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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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规定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具体内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如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限于使用寿命。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根据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限制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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