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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一般不分割,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夫妻双方通过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所有,或者婚后房屋产...
一、你前妻所述方式,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对你而言,存在巨大风险。 二、如果你前妻诚实守信,到没有问题;如果你前妻不诚信,则你有可能面临钱财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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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婚前购买的房产尚在还款,应该如何设定归属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视为你婚前个人财产。2)此处房产的剩余贷款(债务),应该如何设定归属用于归还贷款部分的财产,如果还贷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视为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债,离婚是房子归你,贷款你要还一半给对方。3)如何设定股票帐户的归属譬如说,目前我的股票帐户总值为X万,但是日后肯定会有变化.协定中如何把这个因素考虑在内你们可以约定该股票帐户中无论钱增减多少,均归你所有。4)如果婚后卖出房产,如何在协定中如何把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如果没有约定,就推定为是你个人的,其余前面第2问已经回答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由夫或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通常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中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折扣等福利待遇,所以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的权属认定问题,掺杂的情况比较多,政策性强。此时,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并不是特别的确定。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一方以房产证上登记人是自己为由,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需举证证明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以其个人财产购买,或者双方有明确约定属于其个人所有,否则,应认定为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因此,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涉及到文章所说的,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结合法官对此房产的判断。因此,在涉及到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时,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还可以帮你收集相关的证据,使自己不至于处于弱势,损害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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