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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以技术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股东能以技术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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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建立的是法人公司,你出资的技术在评估作价以后,可以作为你的出资。折算为你在公司所占的股份,你们在公司章程中注明你出资的形式及份额;如果你的技术在出资时经过了合法的评估,那么将来承担责任,也只以你出资的技术为限承担责任,你个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你们建立的是合伙制非企业法人,你们可以在合伙协议中注明你的技术作为出资的份额,你可以按照你的出资额享受收益,但你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能以技术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技术出资的特点 技术出资与货币,实物等出资不同,具有其特殊性,主要有: 2.1技术的使用期具有不确定性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10年。在专利使用期内,任何人均可请求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人如不按期缴纳年费也会导致专利权被终止。该专利也可能被新技术所取代。 2.2技术出资具有不可替代性 技术是无形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的特点。当技术出资出现瑕疵,如技术落后;技术无商业价值;专利终止等,无法用新技术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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