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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处理费:不收费;电话查询:窗口电话:85832131投诉电话:858369...
一、《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表格下载地址:登陆市人社局官网http://cdh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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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保险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保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增加8%,年满90周岁的增加10%。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不得超过100%。年满10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政策依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第十三条2009年1月1日
网上查询:市人社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处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流程:第一步:办理人在排号机上领取综合业务A业务号;第二步:到指定窗口办理。办理条件:由于单位未足额申报保险或缴费基数,本月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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