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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1、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3、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当然如果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人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外,其他商品都适用: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6、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7、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您可通过微信关注“湖北12333”-“微服务”-“服务大厅”-“制卡进度”,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查询社保卡信息。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湖北省范围内实行“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二代社保卡的人员,在武汉市参保后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对于这类人员,目前采取以下措施: 1、持卡人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手续,纳入成功的则可在武汉市两定机构使用。 2、因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则需要返回原发卡地重制社保卡后再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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