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区分撤销权与代位权的方法

2024-12-14
一、代位权撤销权的定义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未行使对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二、两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 (2)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 (4)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 而撤销权的构成只需满足以下一个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3)债务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或虽不知情但具有恶意。 2. 目的不同 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撤销权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弥补债权人因债务人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3. 主观过错不同 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即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不考虑。 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益人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将有害于债权,即受害人也要有恶意。 4. 诉讼时效不同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