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投资者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而贬值;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
1、非货币资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的,出资人不需要补足差额。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虽然理论上大多数观点认为贬值是可赔偿的,但仍有许多争议,例如,由于维护,零件以旧换新是否有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的中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增加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3、目前我国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的驱动下,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存在于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中,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被起诉的交通事故案件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所以,目前,中国对损失持保守态度,原则上倾向于不支持。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一般不支持,但受损车辆是运输中待售的新车,请求赔偿贬值费,一般支持。
由于车辆贬损主要由于车辆修复难完全恢复事故前性能所导致判断车辆否能存贬值般应考虑受损部位即维修部位否严重影响车辆安全及性能部件比架、发机等其车灯、保险杠等部位由于受损本身均能修复原性能般贬损
非货币资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的,出资人不需要补足差额。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不能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判断股东出资是否全面应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时点为准。即使股东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值在公司成立后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值,但股东交付出资之时的实际价值不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值的,应认定为出资无瑕疵。 风险提示:出资人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实物作价出资的,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向公司交付,以知识产权出资,还需要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以房屋、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将房屋或者土地使用权交付公司使用,并办理变更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3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