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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又起诉,则调解协议自然失效。你可以把情况说详细点。是中间人主持的调解协议还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赔偿协议两者性质是...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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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或者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当庭宣读后,即同生效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的内容违反法律时,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决定再审的,才能终止原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的执行。
交通事故后双方达成的协议,如果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一般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主持双方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只要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和结果不违反法律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此类协议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就不得随意反悔,应自觉遵守和履行。并且在交警部门达成的协议,对于迅速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避免扩大损失都十分有利。同时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更具有公平力,避免当事人一事久拖不绝,缠诉缠访。只要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和结果不违反法律的有关强制性规定,此类协议应当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就不得随意反悔,自觉遵守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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