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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者自购票以来,与游泳场馆建立了合同关系,游泳场馆有相应的卫生安全义务。例如,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池内是否配备救生设施,是否有相应的防滑设...
游泳馆一般会提示贵重物品,自己保存好,自己负责。即使柜子还是锁好的,也不能证明是游泳馆监守自盗啊。说不定有其他游泳者是小偷高手,开锁取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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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此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游泳馆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看管客人的自行车属于服务的内容之一,无论是否收费,都应该尽相应的看管义务,对于自行车的丢失负有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事主一定的损失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游泳馆建设项目属高风险的体育运动项目,有建设规范的,看是在哪里滑倒的,滑倒的地方是不是属应该做防滑措施而游泳馆没做,或是不是应该干的地方却是湿的,或应该有提醒标志却没有,等等,找到这些了,那游泳馆就要赔偿一定的费用,药费,营养费,误工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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