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可以,因为合同的主体是总公司,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
分公司能代表总公司起诉。但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分公司经依法设立,且取得营业执照; 3、总公司授予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参与诉讼的权利;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分公司可以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对外没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分公司可以通过总公司的授权,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以可以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2、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3、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合同有效,因为: 第一,分支机构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而且你说的是业务合同,并非一些需要特别授权的合同,例如抵押、担保(即使是此类合同,效力如何也是有多种影响因素); 第二,关于资质。对于分公司,只要总公司有资质,分公司必然具有。但是分公司如有新增业务,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没有得,需要总公司先增加营业范围,然后分公司在落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范围变更。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也就是说,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批准,同意后,分公司就可以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也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